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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45县市区农村重残者可享免费养老保险

发布时间:2014-09-29 17:21:24  浏览次数:

10月起,陕西省45个县市区的农村残疾人将逐渐享受到由政府全额或部分补贴的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

3年内农村残疾人可补贴享受养老保险

昨日在西安召开的全国残疾人参加新农保工作现场会上,记者了解到,我省已决定从今年10月1日起,率先在全省45个县(市、区)启动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

据悉,我省249万残疾人中有172万生活在农村,养老问题较困难。为此,我省将实行特别扶助制度,对重度残疾人按其社会养老保险的缴纳最低标准,予以保险费的全额补贴,所需资金由省级负担。这部分人包括残疾等级为一级、二级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残疾,以及多重残疾人。

此外,中、轻度残疾人参保缴费可由市、县(区)给予适当补贴,补贴标准由市、县(区)确定,所需资金由市、县(区)负担。试点工作即将在45个县(市、区)逐渐推开,力争3年内实现我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覆盖。

困难智障人家庭可享至少500元资助

另悉,今年起到2011年,中央财政将每年安排两亿元,用于补助各地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工作,包括补充残疾人职业康复训练、技能培训、无障碍环境、生产生活等服务设施设备,补贴残疾人生活费用等。

据了解,在我省几乎数不出来几家有规模的残疾人社会托养机构,大多数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都只能居家托养。针对这部分弱势群体,全国启动的该服务项目,特别对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或符合当地政府规定标准的困难残疾人家庭,家庭成员中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处于就业年龄且无业,长期需专人照料的残疾人家庭,给予每人每年不低于500元的资助资金。这项工作将很快通过各地残联开展名额统计申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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