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公安局泾河新城公安协调办
治安协警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咸阳市公安局泾河新城公安协调办特面向社会招聘10名治安协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2.自愿从事治安协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3.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心理素质、纪律观念较强,能够保守工作秘密;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并通过招聘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录用办法》执行);
5.男性,25周岁以下(含25周岁),身高170cm以上,2015年后退役的复转军人。
二、报名办法
1. 报名时间:2016年12月30日至2017年1月8日;
2.本次招聘采用电子邮件报名,应聘者须按照报名时间要求,将应聘报名表发送至:2467544372@qq.com,应聘报名表名称和邮件主题统一填写“姓名-身份证号码”,本次招聘不接受其它报名方式;
3. 应聘者报名时,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应聘者应对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如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一律取消报考资格。
四、招聘流程
报名→资格预审→面试→体检→录用。
五、面试安排
1.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应聘者通过资格预审,参加面试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退伍证、户籍所在地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2份;
3.报考人员凡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应聘资格。
六、体检和录用
1.面试结束后,按照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的,从后续人员中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2.本次招聘的治安协警人员不具有人民警察和国家公务员身份,不行使人民警察职权。人员一经录用,与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泾河公安协调办治安协警岗位工作。
上海外服(陕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十二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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